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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第一期培训班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5-02-26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8月29日,全省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第一期培训班在武昌召开,省卫生厅副巡视员阮小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新农合实施十年以来,财政补助及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升,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负担不断降低,但近年来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趋势明显,影响了基金的使用效益和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改变以项目为主的新农合付费方式,建立按病种、床日、人头和总额预付等方式相结合的混合支付制度,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变后付制为预付制,可有效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同时对推动医疗机构转变运行机制、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也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十二五”时期,新农合制度要从注重规模扩大向注重效益提高转变,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其中,要重点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提升管理经办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群众对新农合制度的满意度。
  会议要求,要全面、规范推进支付方方式改革,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准确把握支付方式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将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作为当前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2012年20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9月10日前,其它地区10月1日前全面启动,年底各地在原有基础上实现覆盖范围、实施成效两个方面的突破性进展,2015年实现统筹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病种的全覆盖。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争取各方支持,通过采取行政、经济、管理等综合手段,统筹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各市州要协调统一辖区内按病种付费的费用标准,并建立1-2个改革联系点。三是做好调查研究,精心设计方案。要坚持全覆盖、适用性原则,科学测算制定方案,并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情况监测,避免违规行为。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及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提高管理经办机构工作执行力,保证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扎实深入推进。
  此次会议邀请了江苏省常熟市、河南省宜阳县、恩施州宣恩县分别就按床日+病种付费、结合临床路径管理分类分组按病种定额付费以及总额付费等进行了经验介绍和互动交流,现场氛围热烈,切实起到了交流、学习的效果。全省各市(州)卫生局分管局长、新农合办主任、各县(市、区)新农合办主任约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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