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开始啦!
原新农合门诊慢性病的申报和报销有变化啦!
我院是市医保局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指定初审单位。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7】28号文件精神,市医保局工作安排,我院在给予患者方便、减少患者办理流程等方面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故特在仁德楼的一楼专设了四个医保门诊慢性病申报诊室、专家及相关人员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现将申报中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 集中申报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31日为集中申报时间。
二、 办理申报地点:仁德楼一楼东头医保门诊慢病诊室A-D诊室
三、 申报流程:首先到医保门诊慢病诊室A或诊室B填写申报表和审核资料,资料齐全符合准入标准完成初审;如果资料不齐全的患者再到诊室C或诊室D开取所需检查项目,检查做完后将检查结果交到诊室A或诊室B即可。
四、 需申报对象:
1、首次申报的患者;
2、2017年已享受门诊慢病待遇的患者不需要申报,其待遇顺延三年。
五、 复审时间:
1、初审通过后,每年的3月和9月市医保局组织专家集中复审2次。
2、慢性重型肝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紫癜、心脏病(心功能二级以上)、肺结核、慢性骨髓炎、脑瘫康复性治疗、糖尿病等每三年复审一次。
3、70岁以上已享受门诊慢病待遇患者,不再进行复审,继续享受相关待遇。
4、不可逆病种准予享受门诊慢病待遇的,不再进行复审。
六、 待遇享受时间:经医院初审,市医保局复审,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医保局按规定办理待遇享受手续,从次月享受门诊慢病年度限额补助待遇。此前纳入的不属于2018年规定病种的待遇享受对象,其待遇享受时限自行终止。
七、 门诊慢病病种及待遇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