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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 院内3MP彩色医用显示器购置

发布时间:2017-08-14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根据《利川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医院工作需要,拟购置3MP彩色医用显示器1台,现就该项目进行院内统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LCYY〔2017〕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3MP彩色医用显示器购置
  三、采购内容:医院CT室因业务发展,需购买1台3MP彩色医用显示器,具体要求见报价响应文件;预算金额:3.6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2. 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销售资质,所投产品须提供生产商(或招标人所在的区域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总代理商出具授权书的需同时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
  3.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否则取消报价资格。
   六、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  8月19 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  17:00,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利川市人民医院仁德楼5楼(采购办)报名并领取报价响应文件,联系人: 蒋老师,联系电话:0718-7219375。 
  九、采购地点: 利川市人民医院仁德楼4楼中会议室。
  十、采购时间:2017年8月23日下午午3:00
  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本项目通过询价采购以最低价评标法确定最终成交候选人。即: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售后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成交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则报价相同的公司需进行二次报价。
  十二、请供应商密切留意医院网站  www.lcsrmyy.com 的最新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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